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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研究计划《中国大气复合污染的成因与应对机制的基础研究》2022年度重点支持及集成项目结题验收会


各位项目负责人:

兹定于2022年9月22-23日在北京召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中国大气复合污染的成因与应对机制的基础研究”项目结题验收会。请项目负责人按时参加会议。为加强学术交流,项目负责人应全程参会,参与讨论。每个集成项目的参会人数(含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超过5人,重点支持项目的参会人数不超过3人。会议具体要求如下:

1. 结题验收会须由项目负责人亲自进行答辩汇报。项目负责人确因不可抗拒因素无法汇报,须提前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地球科学部说明情况并获得批准后,方可由本项目骨干成员代为报告,且该项目结题评估等级不能记录为最优等级。

2. 汇报时间:集成项目报告20分钟,专家质询20分钟;重点支持项目报告15分钟,专家质询15分钟。结题验收会采用线上线下会议的形式进行。请项目负责人提前准备汇报PPT,尽量现场汇报,汇报PPT应与Microsoft Office 2010兼容(图像比例4:3)。如因疫情原因无法现场参会,请提前录制答辩报告视频,报告视频采用MP4格式(答辩人不必出现),结题验收会上由工作人员向专家评审组播放,项目负责人及成员通过网络会议平台接受专家组质询。

3. 汇报要点:①项目计划执行情况;②研究成果情况;③人才培养情况;④对重大研究计划的贡献情况;⑤国际合作与交流情况;⑥资助经费的使用情况。

4. 准备1000字以内的文字材料,简要说明研究所取得的主要进展,同时在材料末尾明确说明结题报告中所列文章成果的基金标注情况,另附与研究内容相符的代表性论著清单(限10篇以内,并给出项目标注顺序)。9月20日08:00前将电子版反馈给会务联系人(dqwr-nsfc@pku.edu.cn)。

5. 加强对地球科学部基金项目资助成果标注的规范化管理。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基金项目为主要资助或发挥主要资助作用产出的成果,应将基金项目作为第一标注。集成和重点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要求:①项目的代表性成果或亮点成果必须为与该项目科学目标密切相关,且为第一标注的成果,成果的标注顺序以相关成果的最终发布形式为准。②学部管理工作人员要对代表性成果的标注情况进行核查并将核查情况向验收专家组汇报。如存在项目负责人提交成果的第一标注率过低(少于30%),以及代表性成果的标注不实情形,该项目的结题验收评估等级不得记录为最优档次。

6. 项目负责人于2022年9月20日08:00前将汇报PPT、报告视频、文字总结等电子版材料统一发送至邮箱dqwr-nsfc@pku.edu.cn。

7. 报到时间:2022年9月22日14:00-18:00。

8. 报到地点:北京大学中关新园一号楼大厅。

9. 会议时间:2022年9月23日。

10. 会议地点:北京大学中关新园一号楼11层集贤厅。

11. 线上会议平台:待定;

12. 学科联系人:地球科学部     郑袁明、李海龙、贾炳浩

      电话:010-62327157;邮箱:ghc@nsfc.gov.cn。

13. 会务联系人: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汪君霞、邹霞

      电话:010-62760755; 邮箱:dqwr-nsfc@pku.edu.cn。


请项目负责人认真阅读以上通知内容,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准备验收材料。